中华诗词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59|回复: 0

[其它征稿] 【23.04.12】“弘扬家文化”主题楹联征稿启事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3-14 19:24: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弘扬家文化”主题楹联征稿启事
2016年12月12日,习近平主席在会见第一届全国文明家庭代表时强调“领导干部的家风,不仅关系自己的家庭,而且关系党风政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继承和弘扬革命前辈的红色家风,向焦裕禄、谷文昌、杨善洲等同志学习,做家风建设的表率,把修身、齐家落到实处。”

为了有效助推“家文化”,扎实价值观培育,培养“家情怀”,涵养“家味道”,我学会拟开展以“弘扬家文化”为主题的楹联赛事文化活动。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各地诗钟社、楹联学会及广大中华传统文化爱好者,通过邮箱、QQ群、微信群,征集有关“家文化”楹联作品。具体事宜如下:


                               
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府谷县诗钟楹联学会


征稿内容‍

以“家文化”为内容,主要包括:家庭、家风、家训、家规、家教等方面内容,家文化一般是指以家庭为单位的存在与活动为基础,家风、家训、家规都是文化传承和社会道德要求的体现。家风好,就能家道兴盛、和顺美满;家风不好,难免会殃及子孙、贻害社会。家风正,则民风淳;民风淳,则社风清。


具体要求

1、3月12日——4月12日,通过各相关微信群、QQ群、邮箱征集有关“家文化”楹联作品。

2、4月13日——4月28日,整理所有楹联作品,邀请评委甄选出优秀作品。3、参赛作品每人一联,字数限制单联7—11字。4、参赛作者要使用真实姓名,不接收网名、匿名投稿,投稿时务必写请完整信息:(1)姓名;(2)手机号码;(3)详细地址(含邮政编码)。5、选择适当的时间召开颁奖大会,颁发相应奖项和获奖荣誉证书。
投稿时间‍

2023年3月12日——2023年4月12日。


奖项设置

每位评委评选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


评定方法

秉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邀请评委两位,郭健(陕西省秦风诗词学会副会长)、柴瑞生(府谷县诗词学会荣誉会长),评选结果将在学会公众平台公布。


投稿方式

学会邮箱:fgszyIxh@163.com或学会微信群。


注意事项

1、参赛作品必须是未公开发表的原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及侵犯他人著作权等,违者文责自负,并取消参赛资格。

2、本次“弘扬家文化”活动相关讯息均在府谷县诗钟楹联学会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府谷县诗钟楹联学会
2023年3月12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手机版|小黑屋|中华诗词论坛

GMT+8, 2026-4-22 15:56

备案号:辽ICP备2022011476号  辽公网安备21130202000468号

Powered by Discuz! X3.4 Licensed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