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赵丽春 于 2021-3-10 09:45 编辑
关于举办第三届“正北方诗词奖”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诗词大赛的通知
各盟市、旗县诗词学会(协会),各团体会员单位,全体会员和广大诗友:
按照内蒙古诗词学会每两年举办一次“正北方诗词奖”的规定,今年举办第三届“正北方诗词奖”;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内蒙古诗词学会决定同时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诗词大赛。大赛主题为歌颂党、歌颂祖国、歌颂人民 、歌颂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成就、歌颂祖国的绿水青山。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蒙古诗词学会成立第三届“正北方诗词奖”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诗词大赛组委会。组委会责成学会办公室负责两项赛事的日常工作。 (赛事咨询:胡文美 电话18748187188 )
二、“正北方诗词奖”只设作品奖,奖励内蒙古自治区内本土诗人词家自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两年内各种体裁的优秀诗词(含自由诗)作品。要求格律诗词曲符合格律规范,内容要健康积极向上,歌颂党的丰功伟绩,以人民为中心,传递正能量,体现时代精神,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有利于振奋民族精神。 “正北方诗词奖”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15名。除优秀奖只发证书外,其余各等奖都发奖金和证书。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诗词大赛不受体裁限制,格律严谨,内容要集中讴歌中国共产百年华诞,讴歌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年来在民主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建立的丰功伟绩。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诗词大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优秀奖10名。除优秀奖只发证书外,其余各等奖发奖金和证书。
三、投稿须知 (一)上述两项赛事之参赛作品应由各盟市诗词学会分别汇总上报。各盟市诗词学会应对作品进行初审。 (二)上述两项赛事,要求每位作者分别限投1首,体裁不限,自由诗不超过30行。一律以电子版投寄。 (三)投稿方式: 正北方诗词奖: 联系人:赵丽春 电话:13354846003 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诗词大赛: 联系人:张果香 电话:15248056478
(四)投稿截止时间:2021年5月31日,逾期不候(不接受微信投稿)。 四、评奖 (一)由组委会组织成立评审组,对所有作品实行密封编号评审。评审结果交组委会审核决定。 (二)评奖结果将在内蒙古诗词网、内蒙古诗词学会微信公众账号平台上公示一周,接受广大诗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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