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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旧韵 律绝各一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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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 00:02: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五绝 参观火焰社纪念冯铿
新潮越汕头,
火焰照神州。
正是冯铿志,
救国逆行舟。
五律 辛丑参观火焰社纪念冯铿
五四风雷起,
青春搏翅遒。
新潮越鮀岛,
火焰照神州。
正是冯铿志,
救国逆行舟。
百载已经过,
征途为国酬。
 楼主| 发表于 2021-12-2 23:05:0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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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铿(1907年10月10日-1931年2月7日),女,又名占春、岭梅。原名冯梅岭,生于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原籍浙江杭州,清末随祖移居海阳县城南面的云步村(今潮州枫溪云步),及后迁至汕头市。
冯铿出身于富有文化教养的知识分子家庭。少女时,曾寄宿礐石女校,后就读于汕头友联中学高中部,冯铿是民国时期潮汕最著名的女作家,1931年1月17日在上海东方饭店被国民政府逮捕,2月7日被杀害,是左联五烈士中唯一的女性作家。[1]
代表著作有政论文《破坏和建设》《妇女运动的我见》,短篇小说《月下》《一个可怜的女子》;在《岭南民国日报》副刊《文艺》上发表过诗歌《深意》《你赠我白烛一支》,散文《开学日》《夏夜的玫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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